哲 學
史懷哲的世界觀就是以尊重生命("Ehrfurcht vor dem Leben")為基礎,他相信這就是他對人類作出最偉大的貢獻,他認為西方文明因為慢慢放棄肯定生命為倫理基礎,所以變得腐化。
以尊重生命為最高原則就是他牢固的信念。類似尼采對生命的興奮,史懷哲誠然跟隨了和俄國人列夫·托爾斯泰一樣的路線。當年有些人把他的哲學與聖方濟各的作比較。在《文明的哲學》的第26章,他寫道:
True philosophy must start from the most immediate and comprehensive fact of consciousness: 'I am life that wants to live, in the midst of life that wants to live'.
真正的哲學必須由全面而直接的知覺事實開始:'我是想要活下去的生命,與許多也想活下去的生命一起存活。
生命與愛在他眼中也是沿著同樣的信念,尊重每一個生命,尊重個人與宇宙的精神關係。對他來說,倫理包含了強迫對每個願意活著的生命表示同樣的尊敬。縱使有時環境不容許,不應該引領到失敗主義之上。因為願意活著會促使自我更新,是演變必要的結果,是精神領域的現象。
史懷哲在他的一生都主張尊重生命。他堅持歷史上的啟蒙時期慢慢自行沒落和墮落的原因是沒有足夠的思想準備但卻強行跟從這樣的倫理。因此,他期望有一個更新的有深度的文藝復興和人道啟蒙。他不斷期盼人類對自己在宇宙中有更深的醒覺。他的樂觀全依對真理的信賴,「來自真理的精神比環境所推動的精神更偉大。」他恆常地強調思考的必要性多於為刺激作反應或跟從最廣泛的意見行事。